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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新的基因专利指导条例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1年01月0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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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 华盛顿消息】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周五公布了基因专利指导方针,旨在禁止各公司在真正需要之前在基因专利申请方面做出任何轻举妄动的举措。
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帮助终止有关基因专利的激烈争论,对于许多公司而言,这是一项数百万美元的生意。
他们根本将基因是否可以被加以专利保护的问题放到一边,很明显许多公司可能事实上获得了基因或基因片断的专利,尽管他们可能没有起码的遗传物质序列的专利。
专利局的一名发言人Brigid Quinn说:“新的条例将门槛加高了,你可以申请一个基因的专利,但是你必须还要申请该基因的一个用途的专利。”
专利局说,新的指导方针是仅仅一年前发布的暂时条例的某些改变。生物技术公司塞莱拉基因组公司和人类基因组科学有限公司还可以继续自由地申请那些他们正在竞相鉴定的基因的专利。
Quinn说新的指导方针增加了获得各种技术专利的困难,但是生物技术是被影响最大的领域。
Quinn说,为了显示“使用性”,一个申请必须证明发现具有可信的和特殊的用途。现在,他们还必须证明这种用途是“实质性的”。
她说:“一个例子是,基因表达的蛋白可以用于狗粮或洗发水的添加剂。但是这不符合实质性用途的要求,因为在真实世界里,人们不会花费大量的资金用来分离基因,添加到狗粮和洗发水中。”
塞莱拉公司的高级行政管Paul Gilmen说,新条例将阻止某些公司虚构某个新发现的基因的可能用途,并在发现基因的确实功能之前申请专利。
Gilman说:“他们不想让你做许多猜测并且说这个专利覆盖了宇宙的每件事。那不符合专利的目的。”他补充说,塞莱拉公司对新专利条例表示欢迎。
因此尽管Myriad Genetics Inc.拥有乳腺癌相关基因BRCA1和BRCA2的九项专利,任何人发现这些基因的某个全新的功能或用途,都可以申请一个独立的专利。
基于基因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发明的前提,而对整个基因专利观点提出的挑战遭到了专利局的坚决驳斥。
发表在http://www.access.gpo.gov/su-docs/aces/fr-cont.html上的新的指导方针指出:“一些评论认为一个基因不是一个新的物质组成,因为它本来就存在于自然界中,另一种意见认为一个体内包括了某个专利基因的人可能侵犯了专利法。”
但是在对十几个这样的意见进行回应之后,专利局说法律清楚地规定基因可以被专利保护,只要那些基因被“克隆”到,或者说在实验室被复制,而且它们的功能被使用某种方法所确定。
专利局还说,对于专利申请者而言,不必要求发表一个基因的全序列。“描述全部化学结构,也就是说DNA序列,是一种描述DNA分子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
目前有众多公司提出了数万个人类基因的专利申请。比如Human Genome Sciences说其拥有159各全长基因的专利,并且已经准备好了16000多个其它基因的专利申请。塞莱拉公司已经申请了几千个基因专利,但是还没有一个被批准。
——摘译自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