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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通官微
陪你抓住生命科技
跳动的脉搏
专家称基因技术呼唤生命法学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1年02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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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先进的科技成果,从诞生于世,就不仅仅是科技领域的事。它们对整个世界的社会结构、道德伦理、政治理论、法律体系、生活方式和人们心理的冲击常常是最开始从事相关研究的科学家们始料未及的。蒸汽机带来工业革命和殖民化高潮;核技术带来了最可怕的战争方式;信息技术为全球一体化推波助澜。
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最后一年,基因技术吸引了全球的注意力,2000年6月26日,美、日、英、法、中五国科学家同时向世界宣布,人类基因密码基本破译。
作为一项将极大改变人类生存面貌的新技术,基因技术不仅引起科学家们的关注,也引起全社会以及社会学家和法学家的关注。2000年12月,在上海举行了第三届生命法学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家和生物学家。与会者一致呼吁:
法律应早日结束对基因技术发展的“旁观”身份。有专家预测,生命法学将成为本世纪法学领域内的“显学”。
———题记
□本报记者李勇
打开潘多拉盒子后的忧思
中国有神农氏尝百草的神族传说。我们的始祖之一神农氏看到人们饱受病魔肆虐之苦,为寻找草药遍尝百草。神农氏的身体结构迥异于常人,他全身透明,当他把不知名的植物吃进嘴里后,就能像隔着玻璃一样观察植物在身体内部的反应,从而确定所吞下的植物的功效。
上古时代因为人类对自身的了解极其有限,所以才有这样美丽的传说。而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己的认识从来没有今天这样明了、清晰。然而,人类在不断揭开自身和生物界奥秘的同时,伴随的是深深的忧虑。法国哲学家罗素曾说过:“科学提高了人类控制大自然的能力,因此据认为很可能会增加人类的快乐和富足。这种情形只能建立在理性基础上,但事实上,人类总是被激情和本能所束缚。”
1月18日,《基因与我们》展览在中国科学馆开幕。此次展览引起广大媒体的关注,更引起了许多年轻人的兴趣。一些大中学生甚至小学生成群结队前来参观。
普通人对于基因技术的思考更多的是它将如何造福于人类。有位小学生说,现在报纸上到处是艾滋病、白血病的报道。有了先进的基因技术,是不是癌症和艾滋病就不可怕了?
有人说,报纸上讲,基因技术将使人能活到1200岁。这么长的人生如何度过?
许多医学家、生物学家都预测基因技术将极大地造福于人类,人类一旦破译了自身的生命之谜,许多遗传性疾病的基因将会从排序中消除而不代代相传。但是一些科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却在承认基因技术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又找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正如核技术为人类带来高效、廉价、清洁核能的同时,在人类头上悬挂起一把核战争的达摩克斯之剑,基因技术给法律、伦理、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带来的冲击也会是空前的。
如果有一天你和一个长着三只眼或者是牛耳朵的人共事,你会怎样?或者一位年轻人去赴女友的约会时,却发现另一个克隆的自我已捷足先登。
如果一个孩子出生后,父母通过其基因排列得知他有某种疾病的隐患或者有犯罪倾向,会不会发生弃婴和杀婴的行为?像著名的残疾人物理学家霍金和有精神病的画家梵高这样的天才,是否会因为基因技术而被扼杀在摇篮里?
当一个人活到1200岁时,他和他十几代子孙如何相处?有限的资源会承载起越来越长寿的人类吗?
一个公司的老板或某保险公司从部下或客户的基因图谱中得知这人有某可怕疾病的隐患。会不会把他解雇或者拒保?
这些场景绝不是杞人忧天。对于基因技术,该项技术的催生者———科学家们也同样有种种担忧。中国医学科学院教授方福德说:基因工程在伦理学方面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可能导致社会不公:有钱人可能享受基因工程带来最先进的技术和产品,而没钱人则做不到。
中科院遗传所人类基因组中心主任杨焕明在一次研讨会上对基因组计划可能被用表达了极大的忧虑。他说,人们千万不要扮演上帝的角色。中华医学会副会长曹泽毅也在同一场合说,基因技术的发展会对医学、人类健康产生正面的影响,但随之而来的也有各种想起来让人不寒而栗的问题,比如可能会产生基因歧视,可能会出现长翅膀的人类变种,而且,和平研究很可能被非和平利用,未来是否会出现针
对某个族群的灭绝性基因武器?
科技磨剑,法律铸鞘
一项新技术诞生,其发展、成熟,甚至为人类带来种种“祸害”,决不是以善良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最重要的是在利用这项技术的正面价值的同时,最大程度做好对这项技术带来灾难性后果的防范。如果说科学创新是充满激情的足球运动员,而法律则是这场激情游戏的黑衣裁判。
保持运动员的创造力,而阻止运动员犯规,这是所有裁判要处理好的最重要的命题。
法律对基因技术,应该及早做哪些必要的规范?我们首先要理清基因技术所带来的哪些普遍性问题。一般认为,基因技术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即:产生基因歧视;个人基因隐私被侵犯;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基因利益被发达国家损害;基因技术滥用特别是基因造人给社会带来灾难。
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刘华提出了基因立法亟待解决的四大问题:首先,在法律上确认基因隐私权。其次,在法律上确保基因专利权。第三应该在法律上禁止基因歧视行为。第四应该在法律上处罚基因滥用行为。这四项建议涵盖了基因技术可能带来的法律挑战。将来法律应规定个人的基因隐私应该如生命权、健康权以及姓名权、肖像权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个人在体检时,血液化验结果应该用有效的方式加以保密,否则你的上司通过血样化验查出你的全部基因资料,从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你。在夫妇孕育下一代的过程中,应该遵循自然的原则,基因技术尽量少介入,立法、卫生、计生、司法部门对那些滥用基因技术预先设定婴儿性别、婴儿身体各项机能的行为要严加处罚。而国际间应该尽早签订基因方面的条约,防止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基因资源的殖民掠夺。同样,基因研究要有“准入”制度。什么可以研究,什么样的研究要接受审查,要有法律条文加以约束。一些专家认为,一般的科学研究在成果应用时才遇到法律问题。而基因研究一开始就面临尖锐的社会、伦理、法律问题。因此立法要走在科研的前面。
我们已经看到,对于基因技术带来和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各国的政治家都有过认真的考虑,江泽民主席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采访时指出,中国坚决反对基因歧视。而美、英等国的领导人也在不止一个场合提出,该国坚决禁止克隆人等反自然规律的试验。然而,我们要看到,基因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项新技术。基因技术是跨国界的,因此各国在基因立法时必须考虑这项法律的国际性,基因方面的立法不是简单的国内法,它要求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法律体系,经济发展程度有差异的国家、地区之间紧密合作。既要考虑立法有相当的共性,又要考虑司法的相互协助。
今天,跨国界的基因安全组织已见雏形。去年12月,联合国转基因生物国际大会在法国召开,会议决定建立一个国际生物安全信息中心,以加强全世界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和信息交流。来自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们认为,未来有必要加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起草于2000年1月,它对转基因产品的进出口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措施包括帮助各国家和地区建立关于转基因产品流通的法律,分享有关转基因产品的科学数据等。
但基因技术迅速的发展,要求全球的政治家、法学家和立法、司法部门应该把合作事宜提上日程,付诸实现,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讨论阶段。
不久前在北京召开的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上,来自各国的法学家都对基因等高科技给法律带来的挑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志攀说,“无论如何,法律维护自由和正义的根本原则不会发生变化,这是我们面对所有新问题的最大信心。”这席话也许能视为法律界人士对基因技术带来法律难题所表达的一种信心吧。
中国如何维护自己的基因安全
有人预言,基因技术在21世纪,必将像工业革命开始时,以及电子计算机诞生的20世纪中叶,在全球引起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各国争相占领基因研究的制高点,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基因资源。同时,基因技术带来的广阔经济前景,也引起国外一些财团加紧了对基因专利的控制。基因资源的争夺,已成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这场“战争”的战火,早已烧到我国的家门口。我国的基因专利利用和基因资源保护状况堪忧,中国的基因安全问题应引起我们的警觉。
2000年1月,国际基因巨头———塞莱拉公司收购上海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7%的股份,并通过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该公司95%的股份。塞莱拉公司声称:“这一购买是将有助于塞莱拉扩大它的全球商务,并能获取新的遗传信息资源。获得中国富甲天下的植物、动物与人类遗传资源多样性对塞莱拉获取遗传信息至关重要。”
在美国,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基因工程药物有53种,正在审批的有350种左右,正在研制的约有2200种。这些药物都有专利保护。中国市场上目前有15种基因工程药物在销售,其中只有一种有自己的专利。报告显示,我国97.4%以上的西药都是仿制的,生物制药中至少90%是国外申请的专利。
台湾学者温世仁认为:“基因技术会在瞬间之内释放出巨大的商业价值。就像网络一样,在过去的五年间突然爆发。我们预测,到2001年,基因经济将迅猛爆发。”在他看来,知识经济将在基因经济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人类及生物世界中最基础的部分都转化为知识产权,等于人类和世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本质都可转化为知识财富,你的生老病死以及繁衍子孙都可能要付费了。温世仁认为:“基因是生命的本源,这都可以形成知识产权,还有什么不可以成为产权的呢?而基因文明控制你的生命进程,你不付费,你的生命延续都成问题,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已从人为变成自然。
上海大学法学教授汤啸天等专家不无忧虑地警告,中国因对基因资源保护的立法滞后,不仅会使丧失自己的基因资源转变为财富的机遇,更重要的将继续大量丢失不可再生的基因研究资源。他说,近年来,不少国外商业机构和研究部门以赞助健康保健为名,在国内大量掠取血样进行研究,诸如中国人哮喘病基因就因此丢失。这对于国家的医药经济乃至安全战略都构成威胁。立法把基因资源与国宝文物同等保护,已亟不可待。
杨焕明也认为,“资源基因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争夺这一资源的‘世界大战’已打响。我国信息产业的上游———软件和硬件已经受制于人,生物产业绝不能重蹈覆辙。”中国拥有丰富的基因资源,由于人口众多和长期社会封闭,我国不仅病种齐全,而且家族隔离群也最多、最纯。90年代以来,美、德、法等国家纷纷抢滩中国基因大陆。1997年著名遗传学家谈家桢上书最高领导层,呼吁“保护我国人类基因资源,积极参与跨世纪的基因争夺战”。
我国一位领导人曾批示:“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得珍惜我们的基因资源。”1998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用法律手段对基因实行资源管制。但我们还缺乏一部对基因技术的研究、开发、利用、转让,以及有关部门在基因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职责划分等方面做出系统规范的法律。为了我们中国在由基因技术催发的新经济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为了我们不因基因技术而受制于人,甚至危及国家安全,我们在立法和司法实践、行政管理等方面,必须迅速加大我国的基因资源研究和保护的力度。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