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通报了三起科技工作者违背科学道德、违反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1翻译网上论文为己所用
【事件】原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崔建伟2003年在《财贸经济》第五期发表了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西方银行管制与证券市场管制的相互作用机制研究》的文章。经核实,这篇文章实际上是崔建伟在其导师短期出国进修期间,从一个英文网站上翻译而来,是原文的中文压缩版。
【惩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崔建伟的剽窃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2年,并责令其在《财贸经济》上公开承认错误。
2伪造姓名申请基金
【事件】在2001年和2002年,第三军医大学“邓其月”和“梁涛”分别申请了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核实,第三军医大学并没有“邓其月”和“梁涛”,而这两个人实际上是第三军医大学的苏炳银伪造出来的。苏炳银在两个项目的申请书中假造了“邓其月”与“梁涛”从本科一直到博士的学习情况,并多次在申请书里冒替他人签名。
【惩处】苏炳银被通报批评并被撤销项目申请资格4年。
3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
【事件】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李贵宝在2001年和2003年分别申请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但是经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实后发现,李贵宝前一个项目“水陆交错带中芦苇根孔的动态和功能研究”大篇幅抄袭了另一位科技工作者的申请书,后一个项目“湖泊水库底泥处理的新型生态技术”的申请书也有相当篇幅抄袭了其他人的申请书。
【惩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给予李贵宝通报批评,撤销其已获资助的项目,收回所有已拨经费,取消其项目申请资格3年。
《京华时报》(2005年09月01日A02版)